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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本学期创新与拓展学分申请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9-14

各位同学:


      创新与拓展学分的申请为每年一次,具体申请时间请以学院教务科通知为准。本学期我院申请时间为9月18日-10月9日。请各班以班为单位,将创新与拓展申请表(一个班一张汇总表,纸质档,模板请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档)于每周学生事务办理时间交学院教务科,不接受个人申请材料。


      请注意一旦申请成功,将作为一门课程计入成绩单,无法撤回,不能删除。


      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以下说明,避免因申请不符合要求而无法获得学分:


      1.请填写完整申请表中所有项目,其中,申请的项目和学分标准请参照培养方案上创新与拓展学分认定标准填写。证明材料说明请写明材料份数,材料名称。申请表后需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证明材料不全的申请无效。


      证明材料说明:


      Ø  发表论文。需附所发表论文杂志封面、目录及正文


      Ø  竞赛。需附竞赛获奖证书,如无证书的,请附竞赛结果公布的网页页面及网址。


      Ø  其他原因申请的,请附上相关单位盖章或老师签字证明的材料。


      Ø  团体参赛的,证明材料需能证明系本人获奖或本人参加过该项目,并注明项目参与人数。


      2.申请表请以学号排序,一个项目一条记录(如一位同学申请3个项目,则应列出3条记录),并依序附上申请材料。每位同学除原件外的申请材料需装订在一起。


      3.假期社会实践的请每个学期将材料交到辅导员处,学分将由学工部审核认定。


      4.不需要申请的:


      Ø  修读创新与拓展课程的,修读通过后即可获得学分。


      Ø  创新基金、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每期结题后会由学院统一统计并计入学分。


      Ø  学校短期交流项目。由学校国际交流处审核认定。


      Ø  运动员三级证书。获得证书后将由体育部统一录入创新学分。


政管教务科

2016.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