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创新学分的申请为每年一次,具体申请时间请以学院教务科通知为准。本学期我院创新学分申请时间为10月8日-10月22日。请各班以班为单位,将创新学分申请表(一个班一张汇总表,纸质档,模板请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档)于每周学生事务办理时间交学院教务科,不接受个人申请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教务科不予受理。
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以下说明,避免因申请不符合要求而无法获得学分:
1.请填写完整申请表中所有项目,其中,申请的项目和学分标准请参照培养方案上创新学分认定标准填写。证明材料说明请写明材料份数,材料名称。申请表后需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证明材料不全的申请无效。
证明材料说明:
Ø 发表论文。需附所发表论文杂志封面、目录及正文
Ø 竞赛。需附竞赛获奖证书,如无证书的,请附竞赛结果公布的网页页面及网址。
Ø 其他原因申请的,请附上相关单位盖章或老师签字证明的材料。
Ø 团体参赛的,证明材料需能证明系本人获奖或本人参加过该项目,并注明项目参与人数。
2.申请表请以学号排序,一个项目一条记录(如一位同学申请3个项目,则应列出3条记录),并依序附上申请材料。每位同学除原件外的申请材料需装订在一起。
3.在线体验英语需由素质教育课转成创新学分的,不需要附证明材料,只要在申请表中填写即可。转换学分的前提是已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并能够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到。
4.假期社会实践的请每个学期将材料交到辅导员处,学分将由学工部审核认定。
5.不需要申请的:
Ø 修读创新学分课程的,修读通过后即可获得学分。
Ø 创新基金、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每期结题后会由学院统一统计并计入学分。
Ø 学校短期交流项目。由学校国际交流处审核认定。
政管教务科
201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