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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告

2016—2017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2-25

各位同学:

根据研究生院《20162017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精神,现开展专项奖学金评定。

一、评定范围

参评年级:2015级、2016级硕士。

各专项参评年级以协议或通知具体评选范围为准。

注意:

1、专项奖学金不用于奖励在职生、定向生和委培生,并且专项间不能兼得(“华润微电子定向奖学金”除外);

2、去年已经获得唐立新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今年不再兼得其余各类专项奖学金;原则上国家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不兼得(企业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3、专项奖学金建议向优秀的博士生倾斜;

4. 本次专项奖学金分三类评选:

1)汇顶科技奖学金、华润奖学金奖学金为差额评选,由捐赠企业进行最终评选并确定获奖名单及奖学金发放时间

2)三星奖学金、CASC奖学金、苏州工业园奖学金由学校向企业推荐候选人,并由捐赠企业确定最终获奖人及奖学金发放时间

3)华为奖学金、南京14所奖学金由学校向捐赠企业报送获奖人,由企业审核通过后即可发放奖学金

二、评定条件

政管学院研究生可以申请的名额为“苏州工业园”1名,“苏州育才”1名。具体如下:

(一)苏州工业园奖学金

1.奖学金对象和分配:计算机应用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通信与信息系统、电子工程及微电子等专业全日制学生,其中研二、研三在读硕士研究生 20 名。

2.奖学金评选标准:

推荐获“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优异,并在各自专业中学习成绩排名在前30%;在学科领域的研究或在综合性实验课程设计中有创新或合理化建议,并得到好评。学校根据协议向企业推荐,由企业评选。

(二)苏州育才奖学金

奖励英才实验学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光电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全日制学生。其中研二、博二在读研究生 10 名,每名学生奖励人民币10000元。学校向捐赠企业报送获奖人,企业审核。

申请基本条件

推荐获“苏州育才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优异,并在各自专业中学习成绩排名在前30%

3.在学科领域的研究或在综合性实验课程设计中有创新或合理化建议,并得到好评。

三、评定程序

1. 1226日下午1600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申请,过期不再受理。《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纸质导师签字交到综合楼456电子版发送至fkhuang@uestc.edu.cn

2. 1227日学院进行评选,对获奖人进行公示3天。

3. 201812日,学院将评选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政管学生科

20171225

附件: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