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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21年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03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1、考生拟录取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详细结果请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拟录取考生若申请放弃我院拟录取或已接受其他高校的待录取通知,将不得再参加我校调剂或被我校拟录取。

    2、公示时间:202143- 419日。

    考生对拟录取名单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电话:028-61831867,邮箱:SPAA@uestc.edu.cn

    3、拟录取考生经学校公示、教育部审核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4、拟录取考生请将本人近30天内二级(含)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见《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要求》https://yz.uestc.edu.cn/info/1012/3656.htm,附件4)、《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2)(要求档案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在419日前提交或邮寄到学院。

    5、档案与派遣

    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调档函正式录取后发放)。

    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书(强军计划除外)。请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在419日前将本人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复印件)1份、《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两份(附件3)提交或邮寄到学院。

    考生的拟录取类别(定向或非定向)在教育部审核后不再更改。如果考生因自身原因需要申请修改拟录取类别,请于419日前将书面签字的申请通过邮件方式提交学院。(非全日制原则上录取为定向,由学院统一修改,不需再申请)

    6、被拟录取的考生因参加国家各类专项计划须保留入学资格的,在学院拟录取公示期间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的招生计划。

    7、材料接收方式

    联系人:包春艳     联系电话:61831036     邮编:611731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大公管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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